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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资源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参意见表公示
2019-06-12 411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资源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拟依托现有46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投资建设水泥窑资源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项目,建设内容为技改新增9万吨/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系统,主要包括固废入窑成套装备、固废暂存仓库、环保治理系统等。本次建设处置的固废均为厂外第三方单位已完成预处理的固废,项目不涉及固废预处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危废储存设施废气、回转窑排气筒废气及固态危废人工破袋投料粉尘;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液;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给料机、泵类等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是危废废包装物、废水收集池污泥、窑灰、滤渣、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生活垃圾。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项目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1)危废储存设施废气

固态危废暂存间(风帘、抽风形成负压)、半固态危废储存仓(风帘、抽风形成负压负压)、液态危废小呼吸废气(氮封、防火阀,密闭管道连接废气处理装置),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及非甲烷总烃等,正常工况下,该库房废气收集后送至水泥窑焚烧,经窑尾排放;停窑期间废气经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风量20000Nm³/h)处理后,最终从应急排气筒(15m)达标排放。

2)回转窑排气筒废气

现有熟料生产线回转窑窑尾排气筒废气(注:现有项目窑头废气直接拉到窑尾一并处理,窑头未设置排放口):该项为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主要污染源项,正常工况下,固态危废暂存间、半固态危废储存仓、液态危废小呼吸废气(大呼吸废气通过置换,进入运输罐车)也收集入窑焚烧,其排放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SO2HClNOx、重金属、二噁英等。主要防治措施为利用现有水泥窑尾污染防治措施,即SNCR+冷却(余热锅炉+生料磨)+布袋除尘器,最终通过窑尾排气筒(120m)高空排放。

3)固态危废投料废气

项目固态危废通过提升机提升到投料平台,随后人工破袋将其中固态危废成品喂入接收料斗,接收料斗下部采用双无轴螺旋输送机出料,再喂入一台单无轴螺旋输送机,两台螺旋输送机均可变频调速,以调节喂料进入量。

项目在投料平台喂料口设置集气罩,投料废气(主要为粉尘)经收集后,与储存设施废气一并接入回转窑焚烧处置。

大气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

2、废水

地面冲洗废水经事故池经收集后,定期泵送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卸车平台导流沟收集后进入事故池,定期泵送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实验室废液收集池收集后,送至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送至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厂区降尘及绿化等。综上,拟建项目建成后无废水排放,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较为有效,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降尘,不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3、噪声

现有项目厂界外300m范围内划定为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建成运行前,300m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将全部搬迁。同时对所选用设备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危废运输等避免夜间作业,固废入窑系统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本工程的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危废废包装物按照固态危废入窑焚烧处置;废水收集池污泥作为半固态废物进行管理,最终入窑焚烧处置;窑灰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送往生料入窑系统。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本项目产生的窑灰不属于固废;滤渣当做半固态危废,采取投加入窑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外排;废活性炭收集后与固态废物一起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化验室废物按固态危废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清运。

综上,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资源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项目位于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龙井口村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实现固体废物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总量控制、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根据预测,正常情况下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只要建设方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拟建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其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9612日至2019625。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及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龙井口村

联系人:李德国      联系电话: 13996462493

邮编:402160        E-mail272004854@qq.com

(八)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1  水泥窑资源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项目环评公众意见表

https://devforvideos-1254413512.obs.cn-south-1.myhuaweicloud.com/201906/5d006a37efddf.docx

附件2  水泥窑资源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项目(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M7QMDdnuSL5t28XSOyPRA
提取码:qkx9

 

 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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