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华新环境工程南漳有限公司于4月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向公众公示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请各社会各界对其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1、企业名称:华新环境工程南漳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王加军
3、建设地点:南漳县大南背村华新水泥襄阳公司厂区南侧
4、企业生产规模:生活垃圾预处理厂规模为300t/d
5、企业简介:华新环境工程南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3日,是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之一,主营业务为生活垃圾接收、处置及回收利用。
6、历年能耗、产量
表1企业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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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计处理规模(t/d) |
设计处理规模(万t/a) |
实际处理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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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实际处置量(t) |
2022年实际处置量(t) |
2023年实际处置量(t) |
|||
|
1 |
300 |
10.95 |
75771.4 |
65918.16 |
67912.74 |
表2主要能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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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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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电量 |
kWh |
4937934.4 |
6925758.29 |
6388512.83 |
|
水 |
t |
52524.4 |
4669.31 |
5007.21 |
7、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废气
根据襄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函[2018]22号),襄阳市新建项目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及锅炉,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自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7月4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①预处理厂废气
DA001排气筒收集废气为预处理车间恶臭气体和粉尘,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臭气浓度、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臭气浓度、颗粒物。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其标准值见表3;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值见表4。
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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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项目 |
厂界标准(mg/m3) |
最高允许浓度及排放速率 |
||
|
排气筒高度(m) |
浓度mg/m3 |
二级(kg/h) |
||
|
颗粒物 |
1 |
40 |
120 |
39 |
表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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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项目 |
厂界标准(mg/m³) |
最高允许浓度及排放速率 |
|
|
排气筒高度(m) |
kg/h |
||
|
NH3 |
1.5 |
40 |
35 |
|
H2S |
0.03 |
2.3 |
|
|
臭气浓度 |
20(无量纲) |
浓度20000(无量纲) |
|
②水泥窑窑尾废气
利用二号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与水泥生产同步,其运行过程中将产生窑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HCl、HF、Hg、TI+Cd+Pb+As、Be+Cr+Sb+Sn+Cu+Co+Mn+Ni+V、二噁英等。
颗粒物、SO2、NOx、氨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特别排放限值,其标准值见表5;HCl、HF、Hg、TI+Cd+Pb+As、Be+Cr+Sb+Sn+Cu+Co+Mn+Ni+V、二噁英类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标准值见表6。
表5《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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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 |
污染物项目 |
排放浓度(mg/m³) |
来源及标准 |
|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 |
颗粒物 |
20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特别排放限值 |
|
SO2 |
100 |
||
|
NOx |
320 |
||
|
氨 |
8 |
表6《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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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项目 |
排放浓度(mg/m³) |
来源及标准 |
|
HCl |
10 |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 |
|
HF |
1 |
|
|
Hg |
0.05 |
|
|
TI+Cd+Pb+As |
1 |
|
|
Be+Cr+Sb+Sn+Cu+Co+Mn+Ni+V |
0.5 |
|
|
二噁英类 |
0.1ngTEQ/m3 |
(2)废水
预处理厂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除臭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垃圾渗滤液、除臭废水通过管道送入回转窑焚烧,停窑期间,垃圾渗滤液、除臭废水经预处理后运输至南漳县涌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本项目外运垃圾渗滤液、除臭废水执行以下标准。
表7外运垃圾渗滤液、除臭废水排放限值
|
项目 |
单位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表2 |
南漳县涌泉污水处理厂进水协议浓度 |
|
悬浮物 |
mg/L |
/ |
3100 |
|
COD |
mg/L |
/ |
70000 |
|
BOD5 |
mg/L |
/ |
2000 |
|
TP |
mg/L |
/ |
130 |
|
氨氮 |
mg/L |
/ |
3000 |
|
六价铬 |
mg/L |
0.05 |
0.05 |
|
总砷 |
mg/L |
0.1 |
0.15 |
|
总镉 |
mg/L |
0.01 |
0.02 |
|
总铬 |
mg/L |
0.1 |
0.9 |
|
总铅 |
mg/L |
0.1 |
0.05 |
|
总汞 |
mg/L |
0.001 |
0.001 |
(3)噪声
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其标准值见表8。
表8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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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控制对象 |
控制级类别 |
昼间 |
夜间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界 |
3类标准 |
65 |
55 |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各储存设施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建设。
8、产排污及治理情况
(1)废气
①预处理厂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预处理厂废气主要来源于生物干化及接收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重力分选工序和滚筒筛筛选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以及渗滤液收集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预处理车间内采用微负压设计,车间内废气通过洗涤塔+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
②水泥窑窑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依托华新水泥(襄阳)有限公司二号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其窑尾废气烟气现采用“低氮燃烧器+工艺脱硫+布袋除尘器+HSNCR”烟气净化处理工艺。净化后的烟气通过87m烟囱排入大气。
③无组织恶臭气体污染防治措施
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由密闭垃圾专用车运至垃圾预处理厂,密闭车体可有效减少运输途中的臭气外逸。垃圾车由物流入口大门进入,经电子汽车衡称重后驶入垃圾储存间卸料大厅。车辆进入垃圾储存间时,车间卷帘门大门的自动开启,车辆进入后卷帘门迅速关闭,垃圾储存间内设置有生活垃圾接收池,运输车辆到位后,大厅工业快开门关闭,储坑电动对开式垃圾卸料门打开,将车上垃圾卸到坑内,完成卸料。两道门始终保持不同时开,避免臭气外逸。
(2)废水
工艺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除臭废水。日常运行时垃圾渗滤液、除臭废水由管道输送入水泥回转窑焚烧,停窑期间(根据错峰生产等要求,一号及二号水泥窑每年会分别停窑约三个月(90天)),垃圾渗滤液、除臭废水经预处理(预处理装置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20t/d,处理工艺为:还原→氧化→絮凝→沉淀)后由罐车运输至南漳县涌泉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如对各种引风机均采取减震基座,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风机的入口设有消音器,并安装在室内;风管上设置补偿节来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不布置于临近边界处,避开边界内外的敏感点,以增加声传播距离的衰减量。搞好厂区内绿化,以使环境噪声值达到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为接受外来生活垃圾进行生态处理,各储存设施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由于华新(南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与本项目位于同一厂区,可直接送至华新(南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以及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生态化”的原则,有效的解决固废的环境污染问题。达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综合利用的目的。
(5)地下水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6)土壤
①预处理车间地面、废气净化设施(除臭楼)、废水收集管道、渗滤液收集池、应急事故池等按规范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同时加强管理和定期检查。
②强化管理,严格操作,严禁废水直接外排。
③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范进行防渗。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不同防渗分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分区防渗的要求与地下水防渗要求一致。在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这些区域污染物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