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说明
为了解社会各界对“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2)建设单位: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西藏日喀则市萨迦县吉定镇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内
(4)建设性质:新建
(5)投资总额:400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依托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对危险废物进行协同处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废接收与分析系统、危废预处理系统、危废贮存和厂内运输系统等,设计协同处置规模为5000t/a。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涛
联系电话:15902710142
邮 箱:yutao@huaxincem.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机构: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工
联系电话:13770600730
邮 箱:2461530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eOWHhskWxeTkDAc-emz2Q 提取码: x7qc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电话、传真、信函或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示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