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增量及替代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相关信息公告,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与建议,现将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增量及替代燃料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株洲县三门镇堂市乡黄竹村华新(株洲)水泥有限公司工厂内,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为: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由350t/d增至800t/d,新增25万t/a一般固废替代燃料。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①现有工程
现有生活垃圾预处理生产线、依托水泥窑及相关配套设施。
②环境保护情况
水污染防治措施
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入窑零排放,生活污水依托水泥厂污水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负压收集+化学洗涤+排气筒。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重金属外售;无机物作为水泥掺料;日常生活垃圾、危废分类预处理后进回转窑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位于株洲县三门镇堂市乡黄竹村华新(株洲)水泥有限公司工厂内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27192093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太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819号万坤图商业广场第一幢14层3-1415号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5873181763
电子邮箱:124142516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环评单位接受委托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2)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网上公示等;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
(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包括对工程选址分析、工程规模与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分析等;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收集所在地环境污染情况的资料,确定环境功能区划,识别环境保护目标,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3)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运用通用的分析、预测技术方法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
(4)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包括拟定减缓或消除改扩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各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对其有效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5)对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6)开展公众参与;
(7)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如下方面意见:
(1)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2)对环评报告结论的意见;
(3)对建设项目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
(4)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vCk1mjqkhZPwS0F8xphyA
提取码:aw2s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